(芙蓉25日讯)涉及在2018年至2020年收贿近2万令吉作为批准波德申卫生署车辆维修工程,巫裔女行政助理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24项罪行时,否认所有罪行。
被告诺拉丝金(37岁)第一至22项罪行,涉及收贿1万8363令吉;另2项罪行则分别是收贿300令吉及提呈虚假文件欲骗取2900令吉;她在聆听翻译员念出24项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鲁斯汉洛菲莫哈末否认罪行,获准以1万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7月28日。
被告22项控状,是被控于2018年12月4日至2020年7月8日,作为一名波德申卫生署行政助理,收取了一间公司负责人的1万8363令吉,作为批准波德申卫生署车辆维修工程的酬劳,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收贿5倍或一万令吉或视那个数额为高。
而另2项罪行,即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3日,在波德申卫生署收贿300令吉,作为批准波德申卫生署车辆维修工程酬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至于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提呈一份虚假文件,谎称四轮驱动车修理费用为2900令吉,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收贿5倍或一万令吉或视那个数额为高。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菲费都尔斯;被告代表律师为莎希达及诺希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