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2日讯)一名助理警监涉嫌私吞于2012年发生的劫杀案中超过50万令吉,今天在地庭面控时不认罪,允准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依据控状,55岁被告拉希米被控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3月13日间,在警察总部,私吞58万8615令吉和550泰铢(73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及鞭笞与罚款。
被告律师拉威向法庭指出,基于被告目前仍是一名警方官员,离退休还有5年,需要承担照顾家庭成员包括2名孩子的生活费,再加上近期面对轻微中风问题,需缴付医药费等,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至1万令吉。
此案副检察司赛夫阿末则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5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
法官娜比莎最终定夺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于6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