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涉嫌疏忽照顾而致伤一名3岁女童的巫裔保姆,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
31岁的女被告诺花扎玛被控于去年3月21日早上11时30分左右,于彩虹英达花园的一间人民租屋内,因疏忽照顾导致一名3岁女童受伤。
女被告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被提控,若被判罪成,可被判处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在聆听通译官宣读控状时,女被告一度情绪激动泪洒庭上;据悉,该名蹒跚学步的女童已因保姆疏忽照料而逝世。
负责上述案件主控官努鲁莎菲卡副检察官要求法官阿曼卡玛,让女被告以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候审。
而被告控方律师则陈情表示,被告的丈夫仅靠每月微薄的2000令吉维持家计,家中尚有4名学龄孩子需要照料,因此法官最后同意将保释金降为5000令吉,且每月需要到彩虹花园警局报到。
上述案件展延至7月3日再审,以等待女童的尸检与化学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