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43岁维修工人被控擅闯民宅和性侵一名38岁女子时俯首认罪,案件订于5月22日进行案件陈述和下判。
该名被告哈山阿末是一名瘾君子,于今天上午被押往怡保地庭面对3项控状。
依据控状,被告于本月17日晚上10时至18日凌晨1时47分期间,在怡保美苑一间公务员住宿二楼,性侵一名关税局女职员,令对方处于极度恐惧状态。
被告行为触犯第376(2)(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0年或鞭笞。
依据第2项控状,被告于本月18日凌晨5时30分至6时30分,在相同地点对受害者做出性侵行为,抵触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或鞭笞。
第3项控状指控被告在本月17日晚上10时至18日上午9时,擅闯任职公务员的受害者住家,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非法闯入建筑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此案主控官依娃洁琳基于被告没有住所以及得知涉案女子的住家位置为由,要求法庭不允被告保释,获法官允准。
日前,怡保警区主任雅哈亚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公众于本月18日上午9时15分发现一名妇女在怡保美苑卡玛鲁丁依莎路处于创伤状态包括腿部受伤和情绪崩溃,因而向警方投报。
警方调查发现,该名嫌犯破门入屋性侵妇女,在妇女逃跑时从1楼阳台坠下受伤,而嫌犯被赶往现场的警方人员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