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 华裔家具与装修承包商因涉毒而被提控,经过长达一年审讯,因控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高庭今日裁定被告无罪释放,侥幸逃过绞刑。
现年53岁的被告黄斯楷(译音)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18年10月30日,凌晨3时30分,在新山烈光镇赛佳16路,涉嫌运送重达7.81公斤的海洛英。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判处终生监禁或绞刑;若免于绞刑,则将施予鞭笞不少于15下。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涉嫌持有19.45公斤的克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面控时,获承审法官诺哈雅迪裁定无罪释放。
法官表示,经过各方证词评估,没有相关证据显示,被告与毒品有直接关系。毒品是在被告姐姐所属的丰田轿车引擎盖内被发现,虽然被告拥有车钥匙,并不代表可以打开轿车引擎盖。
“事实上,也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在轿车被发现的地点,即赛佳16路民宅前出现。”
法官指出,被告遭逮捕时,与该辆轿车有30分钟车程的距离,且控方在此案审讯期间,所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被告表罪成立,因此判处被告无罪释放。
上述案件是在2022年审讯,控方共传召10名证人上庭。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纳斯鲁丁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莫哈末达勿和韩丽英。(以上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