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5日讯)维修技工涉嫌以休旅车贩运超过60公斤的大麻,今日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因控方需等待化验报告,案件展延至5月30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勃汉(37岁)被控于3月26日,晚上8时30分,在永平甘榜巴力瑟拉马路携带重达63.12公斤的大麻。
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毒),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非判死刑,将施以15下鞭笞。
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对于上述控状内容表示理解。
由于控方仍需等待化验报告,推事茜蒂祖芭依达谕令,案件展延至5月30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茜蒂卡立嘉副检察司。
据峇株巴辖警方早前透露,被告以休旅车当作“流动仓库”,在柔州各处兜售运载的大麻,警方起获多达70块,重达63.12公斤的大麻,总值15万7800令吉。
上述被起获的大麻藏于休旅车座位下方的袋子内,相信货源来自泰国,可供多达3万1560名吸毒者。
被告尿检对毒品呈阴性反应,也没任何犯罪或毒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