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涉及骗取福利局津贴及伪造文凭,印裔残障男子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2项罪行时俯首认罪,共被判入狱30天及罚款3万4000令吉。
在芙蓉大巴刹菜档工作,左手及左脚拥有缺陷的39岁印裔男子华山达古玛仁,首项控状被控于2019年10月7日,在芙蓉福利局向职员提呈一份文件,用于申请介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总额4800令吉残障人士工作津贴(EPC),惟有关文件属于虚假资料,因而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
被告聆听翻译员以泰米尔文念出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鲁斯汉俯首认罪。
在此控状下,被告被判入狱30天及罚款2万4000令吉;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则以入狱5个月作为代替。
被告次项控状则被控于2018年8月28日,呈交给芙蓉福利局的5份文件,包括教育文凭、私人公司合约等,以作为申请成为一位“有能力人士”(Orang Yang Kompeten,OKY),惟相关文件全属伪造文件,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65条文。
被告俯首认罪此项罪行,在此条文下,法官鲁斯汉判被告罚款一万令吉;若无能力缴付罚款,以入狱5个月代替。
此案主控官为阿兹里夫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