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7日讯)警察开5枪射杀孕妻案被告今日被控谋杀,他被谕令送往精神病院一个月进行精神评估,案展4月14日过堂。
27岁被告莫哈末尼沙曼是玻璃市警察总部肃毒组的警员,警阶一巡伍长。
控状指出,被告在今年3月5日,早上6时45分至早上8时50分,在玻州十字港甘榜笨当峇鲁一间屋子杀死26岁女子莎苏法妮莎,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他也突然向庭警提出想探视妻子墓地的要求。
无论如何,加央第二推事庭谕令被告送往精神病院一个月进行精神评估。
根据早前报导,隶属玻璃市警察总部肃毒组的被告,在完成执法工作回家不久后,突然朝妻子开了5枪,其中一枪击中妻子左眼处,导致对方毙命,卧尸在主卧室的床上。
警方接获投报后赶至,在屋外与屋内被告僵持约1小时后,警方破门而入逮捕被告,并在现场搜证时,发现5枚弹壳。
被告来自登嘉楼,4年前被调派至玻州服务,与妻子莎苏法妮莎及岳父母同住。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导,死者母亲仄玛思达哈受访时指出,其女儿莎苏法妮莎(26岁)与女婿(被告)结婚2年后,怀上第一胎,在事发时已有5个月身孕。
她说,其女婿为人很好,十分勤奋及乐于助人,经常帮家里添购事务,空闲时还会带妻子与家人出门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