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一名男子涉嫌用身体和手机致伤妻子,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惟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25岁的男被告莫哈末希达亚被控于2022年12月20日凌晨4时,在波格芒加花园的住家致伤21岁的妻子,包括拖曳、对妻子的脸部挥拳、踢妻子的背部,同时把手机丢向妻子,导致妻子的眼角受伤。
为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条文。在此条文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2000或两者兼施。
无论如何,被告在推事沙达辛哈面前表示不认罪。推事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并将此案定于4月13日过堂。
此案由拉也菲克里副检察司主控。他在较早前,提议让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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