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2日讯)宗教小学前校长涉嫌收取贿赂,作为帮助获取基础设施维护提升合约的条件,今面对两项控状。
50岁的巫裔被告卡马鲁丁.沙兰(Kamaludin Sahlan)在聆毕通译员宣读两项针对他的控状后,在莎阿南法庭法官法官罗兹拉沙烈(Rozilah Salleh)面前否认所有罪状。
首控状指被告向罗姆齐西罗克(Romzi Sirok)索要约为项目总值11%的贿赂金,,作为他帮助罗姆齐获得八打灵和瓜拉雪兰莪地区基础设施维护提升合约的回报。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通过联昌伊斯兰银行的账户向罗姆齐收取高达16万4800令吉的贿金,作为获得相关合约的酬劳。
被告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第 24(1) 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定罪,被告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30万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将护照交法庭保管及在每个月的第一周须到附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此案订于明年1月2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