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5日讯)50岁华裔修车厂老板涉嫌贩运35.5公斤大麻,今日被押上日得拉推事庭,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
根据控状,被告李志添(译音)于12月4日下午约3时30分,在樟仑一家修车涉及贩运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也可以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在法庭上聆听控状后,仅点头示意明白控状,并未在庭上认罪。
推事努鲁胡达谕令案展至明年3月29日过堂,等待化学报告出炉,被告不允保释。
此案主控官为关税局官员卡迪嘉瑟得夫,被告辩护律师来自拉维山卡甘地律师楼。
根据较早前的报导,关税局官员接获情报后,经过两周观察,于12 月4日突击樟仑镇一家修车厂,起获35块疑是大麻的毒品,估计价格14万2000令吉,有关毒品被置放在4个白箱,藏在一辆邻国注册车牌的四轮驱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