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25日讯)8男子因滥用警察添油卡,面对共45项控状,今在甘马挽推事庭面控时不认罪。
8名被告年龄介于23至32岁之间,早前同在当地一家油站担任添油员工,由于涉及欺诈而被逮捕。
根据控状,8名被告被指于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从早上7时至下午3时之间,盗用警察汽油卡,添加价值50令吉至830令吉5分不等的汽油。
由于涉及欺诈和不诚实行为,因而抵触刑法法典第 403 条文(失信)。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判监最少6个月,最多5年,或判处鞭刑和罚款。
不过,8名被告今在推事东姑卡玛鲁扎曼面前聆听宣读45项指控后,皆不认罪。负责此案为努阿扎哈尼副检察司。
推事庭最终允许每名被告以5500令吉至3万500令吉作为保释金保外候审,并择定11月7日过堂。
据《阳光日报》报导,除了今天45项指控,8名被告在同一条文下还将面对138项指控,总共183项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