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 一名35岁男子成澳门诈骗份子“钱骡”,借出银行户头,收取受害者1万令吉,今日被判罚款4000令吉!
被告阿都哈利米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推事庭时,承认犯下一项隐瞒财产罪状。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9年9月12日中午12时54分至12时59分,在爱极乐一间银行的个人户头,在知道该笔款项是以欺骗而来情况之下,隐藏来自56岁受害者的一万令吉。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并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表示他已后悔所犯下的过错,恳请法庭减轻刑罚。
此案主控官菲克里哈金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庭给予应有的惩罚,以警戒被告以及公众。
推事莫哈末依兹万最终判处被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8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