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日讯)55岁外籍男子涉及性侵2名难民女童,今日被控上庭面对4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
2名受害女童持有联合国难民证,年龄分别是8岁3个月及12岁6个月。
被告依布拉欣阿布沙兰身穿峇迪衣服,双手被扣上手铐,于周二早上被警方押往北海法庭面控。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7月25日下午约1时,在威中北赖瑟南银花园一间房子,猥亵一名8岁3个月女童的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长达20年的监禁及鞭笞。
次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上述地点性侵该名女童,抵触刑事法典376(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最高30年,以及鞭笞。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外2项控状。首控状指被控于今年7月24日早上约11时,在威中瑟南银花园一间房子,抚摸一名12岁6个月女童的胸部及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上述地点性侵该名女童,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5(g)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被判刑。
以上2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主控官不建议被告保释,因为还有3名受害人准备录取口供。
法官诺艾妮听取主控官的建议后,不允许被告保外后审,并择定此案于9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