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涉嫌做出侮辱伊斯兰教行为的女表演者今日被控,惟她不认罪。
女表演者西蒂努阿米拉娜达莎今早9时整身穿黑色外套,在警方的押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
她在法官西蒂阿米娜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法官允许西蒂努阿米拉娜达莎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她也必须上缴护照并在每月15日或之前到警局报到。同时,她也被禁止上传任何案件相关讯息至社交媒体。
现年26岁的西蒂努阿米拉娜达莎被控在今年6月4日约傍晚6时,于吉隆坡十五碑(Brickfield)敦依斯迈花园拉欣卡再14路Crack House Comedy俱乐部1楼,在承认自己是一名穆斯林及熟读可兰经15章节的状况下,在台上表演时脱下头巾和马来传统服装。此举在信仰同一宗教的其他人之间引起了宗教上的不和谐气氛。
她被控抵触了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5年。
西蒂努阿米拉娜达莎曾在短视频平台抖音(TikTok)上传视频,承认本身是一名穆斯林。她在20岁时决定摘下头巾,目前已婚但还结交另外7名男朋友。
日前,社交媒体上流传一段时长约54秒钟的视频片段,内容为一名身穿马来传统服装的女表演者,在演出过程中脱掉上衣,露出清凉装扮,其主角就是西蒂努阿米拉娜达莎。
她随即在10日被捕,并延扣3天至今日被控上吉隆坡法庭。
此案将在8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