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一名八旬拿督级男子因涉嫌滥用职权,收贿近5万令吉,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庭时否认2项罪状,获准以1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案件被告为现年81岁的拿督阿布沙玛,他也是现任马来西亚国家自行车联合会(PKBM)主席。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至2019年期间,在位于甲州中央县的马来西亚国家自行车联合会办公室,滥用职权收取贿金。
被告利用其职位,透过一间与自己有利益的公司,以租借交通工具为由,使用13张用券收取12万2750令吉。
次控状则指出,被告在同个期间和地点,利用其职位透过一间与自己有利益的公司,以租借民宿为由,使用32张用券索取3万6061令吉85仙。
被告行为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收取贿金的5倍。
阿布沙玛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案件主控官为反贪会的玛哈迪祖玛副检察司,他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
他也要求法庭增设附加条件,即被告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阿布沙玛在没有律师陪同下表示,本身已高龄,现为一名退休人士,并在长达2年半的调查期间给予良好配合为由,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
阿布沙玛也以自身仍身为东南亚及大马自行车联合会主席,必须常常国外参与国际自行车会议及活动,恳请法庭撤销附加条件。
惟玛哈迪祖玛在庭上反对阿布沙玛要求,并强调没收国际护照为各被告需接受的附加条件,若被告需要出国,必须向法庭提出正式申请。
审理此案的地庭法官娜丽曼峇鲁丁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国际护照必须交由法庭保管。案件择定7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