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讯) 44岁华裔建筑承包商被控贩毒与拥毒案今日宣判,麻坡高庭法官判被告贩毒罪名成立,处予死刑,5项拥毒罪成,各判监两年,刑期同步执行。
现年44岁的被告卢勇兴(译音)今日在麻坡高庭面控,他共面对6项贩毒与拥毒指控。
被告面对的第一项控状,被控于2018年2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东甲幸福花园武吉坤当路一间住宅贩运183.14克甲安非他命(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9B(2)条文下被判刑。
第二项控状至第六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拥有3.91克的克他命、0.79克乙酰吗啡、22.21克的克他命、0.04克硝甲西泮(Nimetazepam)、0.07克乙酰吗啡,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2(3)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的代表律师林春信向法官求情,以被告是初犯,服刑期间诚心悔改,充分与警方合作,要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莫哈末阿兹法尔副检察司则表示,毒品严重危害社会,司法应施以重判,以示警戒。被告曾于2014年涉及拥有军火的前科,并非第一次犯罪。
麻坡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聆听控辩方陈词后,裁决被告贩毒罪成,判处死刑,另5项拥毒罪名,各判监两年,共计10年,刑期从被定罪日算起,同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