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华裔女商人以退回打椿工程费为由,诈骗另一商人90万令吉,女商人今日在法庭被控欺骗罪,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保释及择定7月25日过堂。
被告黄依玲(46岁,译音)为一名服装商,被控于2020年10月10日至27日在怡保昆仑喇叭,以退回150万令吉打椿工程费为由,诱导一名男子黄锦波(译音)汇入90万令吉至被告公司的银行户头。
被告的行动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一旦罪成,将可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以及可被罚款。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否认有罪,怡保推事诺阿兹琳丽亚娜,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及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必须每月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及交出国际护照。
推事也将此案定在7月25日过堂。
负责检控此案为苏菲艾曼副检察司,而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肯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