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服务16年曾获颁发最佳员工奖的警卫团主管,涉及虚报资料骗取960令吉津贴,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被告原定于今早面控7项控状,鉴于控方和被告同意一并考虑(TIC),芙蓉地庭法官鲁斯汉洛菲在考虑到被告已俯首认罪,因此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A条文,宣布被告面对的其馀6项指控获无罪释放。
现年56岁的威佳因,被控于2021年12月份,蓄意在芙蓉警卫团办事处,以一名女警卫团团员名字虚报11月份津贴,总值960令吉,惟当时处于疫情期间,实际上该名女团员并没有执勤,因此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8条文。
被告俯首认罪后,被判入狱14天及罚款一万令吉;倘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则以入狱5个月作为替代。
被告在警卫团领域服务了16年,曾获颁最佳员工奖,因此代表律师R苏巴斯在向法官求情时,指这是被告第一次犯错,希望能够获得轻判。
他也说,被告需要负担妻子及12名孩子,因此希望获得法官轻判。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菲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