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一名25岁外卖送餐员两年前将前女友的色情照片和视频上载社交媒体,今日在法庭面控时认罪,法官择订6月19日下判。
被告为25岁的莫哈末凯尔,今日在新山第4地方法庭面控,共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0年1月25日,上午8时50分在士姑来皇后花园的住家,为了伤害他人,将前女友的色情照片和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Instagram个人账号,上述行为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项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判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一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聆听完控状后,向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表示认罪。
主控官诺娜兹拉要求择日呈交案件报告和下判,法官谕令将案件订于6月1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