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7日讯)行动党巴硕勿打玛州议员泰伦斯奈杜被控用毒案,控方今天将文件及证据呈堂,辩方将研究所有文件后,申请撤销指控。
此案今早在大山脚推事庭过堂,主控官安米里尔在庭上提呈相关文件,包括照片、报案书、化验报告、证据等。
推事努鲁拉希达将案件展延至6月30日。
被告代表律师杜鲁温德拉较后在庭外向媒体表示,辩方收到文件后,将会进行研究,并向法庭提出论述,以申请撤销指控。
泰伦斯奈杜于今年4月20日被控,根据控状,今年1月14日凌晨12时13分,他在威中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被发现服用MDM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即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的违禁毒品。
被告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判,并与第38B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服刑后,须守行不少于两年、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