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9日讯)一名摩哆骑士因不满被轿车鸣笛,一怒之下竟朝一名18岁青年吐口水、辱骂对方,并打破轿车的后视镜。被告今日面对3项控状,在庭上俯首认罪,获准以45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莫哈末法汉(24岁,罗里司机),今日在笨珍推事庭面控。事发时他骑著摩哆,行驶在古来泰益安达垦殖区的清真寺前方路段。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在本月3日,傍晚5时50分,在古来泰益安达垦殖区的清真寺前方路段,因不满被一辆轿车鸣笛,而向一名18岁男子吐口水以致造成人身安全威胁,抵触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14条文(耻辱他人)。
此外,被告也打破一辆宝腾X70轿车的后视镜,导致50岁的女车主蒙受1644令吉的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被告也被控对18岁青年出言不逊,使用“babi”(猪)字眼辱骂对方,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
若上述控状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莫哈末法汉在听完控状后,向笨珍推事庭推事诺阿祖英表示认罪。
案件的主控官为努惹扎蒂,她向法官要求将每项控状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被告的代表律师哈利占,代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的薪资低,希望能降低保释金。
推事最后允许被告以4500令吉保释,案件定在5月25日在古来推事庭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