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为了替女性友人出气,男子用藤条打伤警员后被控上庭,今在蓄意伤人罪名下被判罚款3500令吉,或以监禁5个月取代。
此案被告为45岁的韩查莫哈末,被控于2020年5月1日,约傍晚6时15分,在玛丽哈一带的某咖啡店前,以藤条蓄意致伤一名30岁警员。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和罚款或鞭刑或其中2项刑罚。
案情显示,受害人当时骑著摩多与一名驾驶著轿车的女车主发生碰撞,事后受害人打算与女车主商量如何解决,惟女车主则非常生气,还拨电给被告叫被告前来。
被告到场后,便用一条藤条打伤被告的头部,还说:“以为你是警察我就会怕吗?”
受害人被被告打伤后,头部在砂中央医院缝了3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