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涉及8少年夜骑遇车祸案的女司机沈可婷被判6年监禁和罚款,其代表律师将于明日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代表律师法依扎今日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访问时透露,他将对新山高庭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希望今日就能准备好文件,明日将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他说,新山高庭法官宣判后,沈可婷显得很镇定。
“希望大家为沈可婷祈祷,为我们祈祷,以便能够在上诉庭很好地陈述此案。”
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今日判处她罪名成立,监禁6年及罚款6000令吉,即日起执行,若无力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此外,服刑完毕后,吊销其驾驶执照3年,罪行必须记录在被告驾驶执照。
法依扎以提出上诉为由,要求法庭暂缓行刑,让沈可婷保释候审,惟不获法官批准。
按照司法程序,辩方律师必须先向法庭取得上诉准令,才能提出上诉,沈可婷必须即日起履行判决,她被戴上手铐,押送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