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日讯)6名年轻华裔男女因当“阿窿”跑腿进行,非法借贷活动,今日被控上马六甲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每人遭判罚2500令吉!
5名男被告以及1名女被告年龄介于26岁至31岁,即为王俊豪、黄之胜、许顺杰、李明勇、李曾月齐以及安美琪(人名皆译音)。
6名被告各别面对一项控状,控状指出被告们今年3月8日在峇章一间住家单位内,涉嫌替非法借贷公司,非法放贷予6名人士。
被告行为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9AAA条文下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6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被告们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们年纪尚幼,并且已没有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同时需要负担家庭,因此恳请推事从轻发落。
推事玛扎纳最终判处6名被告各别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