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前国家反毒机构甲州局长嫌于2017年至2019年收贿5900令吉,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对4项控状,惟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定3月16日过堂。
55岁的被告莫哈末尤索夫今早在第一地庭面控,在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否认4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9年3月19日之间,在爱极乐的反毒机构办公室内,批准一间活动策划及维修公司,为该机构提供维修扣留所、印刷布条等各项服务,从中索取5900令吉作为酬劳。
被告为此抵触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第16(a)(B)条文。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或贿赂价值的5倍。
此案由来自甲州反贪会的依旺沙阿都沙末副检察司主控,他建议被告需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同时,以及充公国际护照。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要求减轻保释金。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条件包括必须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