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大马医药协会(MMA)促请重新检视15岁少女遭强奸而于上周涉嫌刺死刚诞下男婴而被控谋杀罪一案。
大马医药协会主席辜家财表示,该协会对于这名15岁少女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控,感到惊讶,因为这名少女是在9个月前亲身体验了可怕经历的受害者,如今再面对成为不公正对待的受害者。
他说,许多性暴力的幸存者大多会经历心理、行为和社会后果。而女性是占绝大多数的受害者,除了遭受性侵犯的创伤、风险和感染性病外,亦需要承受被性侵犯后的生殖困扰。
“性暴力或强奸对女孩和妇女的健康造成许多后果,包括生殖健康。例如她们可能遭受妇科创伤或不安全堕胎,以及抑郁、焦虑和患有创伤后应急障碍等的心理健康问题。”
“由于强奸,幸存者或许开始表现出危险的行为。被强奸后所带来的致命后果包括自杀、爱滋病、被强奸时的谋杀、为名誉而做出杀害行为,甚至杀害因被强奸而生的孩子。”
他也质疑,为何当被告是因强奸而怀孕时,怀孕期间却没得到适当的心理支持。
“除了强奸所造成的创伤,她还必须首当其冲地承受怀孕的压力,还得面对来自社会的强烈反对,这加剧了她的痛苦,不仅增加了她患上精神疾病的风险,且进一步推动她做出杀婴等无端行为。”
“若她在意外怀孕期间已开始抑郁,那患上产后抑郁症的风险会更高。”
“这位年轻女孩在整个怀孕期间到底伴随著何等的恐惧和压力,才会让她在孩子出生的那天选择杀婴?”
2月9日,登嘉楼警方扣留了一名15岁女孩因涉嫌刺死上周刚诞下的男婴,据悉是女孩被强奸的受害者。
警方上周在这名15岁少女的住宅中发现一名婴儿的尸体,据悉婴儿是在出生不久后被尖锐物体刺中胸部而死。
本案主控官是努阿占妮,而15岁少女的代表律师是努莱妮。努莱妮在接受《马来邮报在线》询问时表示,推事拒绝了15岁少女的保外候审申请。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谋杀不可保外候审。但律师怒莱妮引述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若被告是病人、未成年人或女性,保外候审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