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旧关仔角饮食中心发生的小贩大打出手案,今日有6名男子被控当众滋事罪,惟他们皆否认有罪。
这6名被告各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定于3月16日过堂。
此案是于2月1日晚上在旧关仔角饮食中心发生。属小贩兄弟和表兄弟的两方,因抢客而大打出手,并以椅子和木棍互相攻击。
6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下被控。
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6个月或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6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礼祖安(33岁)、拉依斯(38岁)、安华依布拉欣(39岁)、扎米尔(36岁)、莫哈末克隆(36岁)及礼祖安(3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