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华都牙也一间宗教学校的前校长涉嫌猥亵5名男学生,被控15项罪行不认罪,怡保地庭法官不允保释,案件订于今年2月23日过堂。
该名30岁单身的男被告阿兹祖今天被带往怡保地庭第4罪案法庭面控。
综合所有控状,被告是在2021年2月至10月间,对5名介于12岁至15岁的男学生,进行猥亵及向孩童展示性行为视频。
由第一控状至第14控状,被告对受害者进行猥亵行为,包括握住及摩擦孩童的性器、互吸性器、手淫和亲吻孩童嘴唇等,而第15项控状则是向儿童展示性行为的视频。
有关控状已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第14(b)、第14(d)条文,可在第14条文下受罚,即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及鞭刑。另外,被告也抵触第15(e)条文,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及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所有控状也可在16条文下同读,即任何人士与孩童拥有责任关系却触犯儿童条目罪行,则会添加刑罚,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年,不超过2鞭。
该案副检察司莉亚娜要求法官不允准被告保释,原因是对于公共安全的考量,被告犯下严重罪行,而5名受害者仍在有关宗教学校上课和住宿。
她也说,顾及被告或还会对受害者和目击证人进行干扰,控方请求不允准被告保释。
被告的代表律师沙鲁则指,被告的控状并非禁止保释的案件,因此请求法官批准保释,并指被告本身在调查期间给予良好合作,包括向警方自首。
对于控方对骚扰涉案男童的担忧,他指,被告自去年10月起,已不在该间宗教学校服务。
无论如何,法官诺丽达不允准被告保释,案件订于2月23日过堂。
另一方面,沙鲁在休庭后,在庭外告知媒体,他将在当天向怡保高庭入禀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