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男子醉酒驾驶闯反方向车道,期间与另辆轿车相撞致司机重伤,而前者于今日被提控上庭,惟否认有罪。
这起事件是在本月14日凌晨4时,于康乐大道朝加影方向路段处发生,而肇祸的39岁嫌犯在事发时驾驶一辆白色福士伟根轿车。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沙里弗丁助理总监透露,嫌犯轿车在期间闯入反方向车道,并迎面撞上另辆国产轿车,以致30岁的司机身负重伤被送入国大医院诊治。
“嫌犯并未受伤,而经酒测后证实他醉酒驾驶,并在今日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A)(b)条文,即醉酒驾驶以致他人受伤罪行,将其带往隆市交通法庭提控。”
他指出,嫌犯在面控期间否认有罪,而推事在经考量后批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为条件,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