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6日讯)育有10名孩子的一名女律师,因不满巴洛政府诊所(Klinik Kesihatan Balok),为她其中一名13岁的孩子接种第二剂疫苗,因而扬言要对该政府诊所的医务人员采取法律行动!
该名律师母亲阿斯雅加利尔表示,由于反对10名子女接种,她早在本月9日时已分别致函给卫生部、彭亨州卫生局及关丹卫生局作出通知,而在本月8日时,她也曾到关丹警局总部备案。
她直言,尽管她十分反对孩子接种疫苗,但丈夫还是擅自带著孩子,于本月15日早上8时30分,前往巴洛政府诊所接种疫苗。
“我将会起诉巴洛政府诊所的医务人员,因为他们给我排行第五的儿子施打了疫苗。一旦我取得了这些施打疫苗医务人员的姓名,他们将被定义为侵权者(Tortfeasor)。”
信件里她也提及,她会保留诉讼前申请揭露令(perintah penzahiran)的权利,假如索取工作人员姓名事宜遭拒的话。
此外,根据《当今大马》的报导,凯里、诺希山、彭亨州卫生局局长峇哈里仄阿旺,还有她自己的丈夫莫哈末哈达,都有可能在诉讼中列为被告。
阿斯雅说,昨日早晨8时30分,丈夫带著儿子前往巴洛政府诊所接受第二剂的疫苗接种。
“但我的丈夫,即孩子们的生父,莫哈末哈达所释出同意表格(consent form),是偏袒的,因为当中并没有我作为生母的同意。”
阿斯雅反对10名子女接种加强针和新冠疫苗,包括4名介于14至19岁的孩子已完成了两剂疫苗接种,有资格接种第三剂疫苗的加强针;而排行第5的13岁儿子先前还在等待第2剂接种,排行6至9的孩子年介5至11岁,最年幼的第10个孩子则为两岁。
上周四(6日),因政府担心新型变种Omicron病毒的传播,所以宣布儿童接种疫苗的事项,诺希山也表示,卫生部的药物管制局(DCA)已经批准5至11岁的儿童接种辉瑞(Pfizer)疫苗,然而针对此宣布,阿斯雅却于上周五(7日)前往警局报案。
有条件的批准下,5至11岁的儿童接种的辉瑞疫苗剂量为10微克,而12岁以上者,则是30微克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