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玛兹兰指出,任何摩哆集体骑行的活动,都需要警方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
他今早在吉隆坡警察总部,为持警队指挥、控制、通讯及电脑整合系统(C4i)升级推介仪式后,向媒体这么指出。
他强调,要进行摩哆集体骑行,必须获得警方的批准,让交警安排护送。
“他们向警方申请后,当局将安排警员护送。问题是,个人或团体使用维持秩序人员(Marshall)服务,是未经警方批准下进行。”
因此,他呼吁摩哆集体骑行的负责单位,向警方申请批准信,确保车队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并且遵守规则,避免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
波德申警方昨日证实,有维持秩序人员在没有交警情况下公然“指挥交通”,要求轿车慢驶让路重型摩哆车队,过程被拍下于网络广传。
视频显示两辆重型摩哆越过轿车,让轿车慢驶后就开始“指挥交通”,示意轿车往左边行驶,让路给20辆重型摩哆车队。
波德申警区主任艾迪山强调,维持秩序人员在没有警员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发出指示,拦截或要求任何轿车停驶,对于任何企图扮演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者,警方绝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