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31日讯)电召车司机兼职赚外快,与友人当大耳窿跑腿威胁欠债者,今日在笨珍推事庭被控时认罪,案件定于11月15日下判。
32岁电召车司机莫哈末法哈鲁和26岁友人礼祖安,被控于本月25日,向一名居住在新山地区的欠债者住家泼红漆及放威胁字眼的大字报,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
莫哈末法哈鲁则因从事非法借贷的收账活动而面对第二项控状。根据控状,他使用本身的银行户头向一名欠债者收账,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主控官巴德丽夏向承审推事诺阿祖因,要求以每项控状保释金1万令吉来制定两名被告的保释金额。
代表律师诺苏海达表示,莫哈末法哈鲁是电召车司机,无固定收入,需照顾患有甲状腺和心脏病的父母和孕妻,礼祖安则是月薪1200令吉的工厂员工。
诺苏海达要求降低保释金额,推事诺阿祖因将莫哈末法哈鲁因面对两项控状,必须缴交6000令吉保释金和两名担保人担保保释;礼祖安则需缴付3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担保。
案件定于11月15日在古来推事庭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