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州警方正视非政府组织“城市生活志工”(ULV)有关警员拒绝接受民众投报非礼案的问题,并指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开档调查该投报。
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今日指出,警方在接到有关非政府组织指有警员拒绝让民众报案的投报后,已展开内部调查。
他说,事主已在10月22日被传召到东北县警局录取口供。
他承诺警方将展开全面、仔细与公正的调查,一旦发现任何官员或警员在执行职务时有不当行为或疏忽,将会采取对付行动。
“城市生活志工”面子书专页日前发贴文,指一名年轻女子在光大的女厕所遭到吸毒者性骚扰,受害者高声尖叫,并吓跑吸毒者。受害者随即通知光大保安,保安也将肇事者抓获并交给警方。不料,ULV指警方却拒绝接受受害者的投报,并建议受害者原谅这些无家可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