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大马警方在4年内接获1万1914宗性罪案投报,强奸案占据近一半。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主任西蒂甘霞助理总监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专访时指出,警方自2018年初截至今年8月,在全国接获1万1914宗性骚扰案件投报。
她表示,警方在2018年共接获3060宗投报,隔年2019年增加至3487宗,惟2020年则微降至3176宗,至于今年截至8月共接获2191宗投报。
“警方调查发现90%的受害者,都认识案中嫌犯,这些人士包括家人、朋友或权贵人士,且嫌犯通常会表现出良好性格来降低受害者戒心。”
西蒂甘霞透露,这些性罪案当中强奸案占据近一半,共接获5030宗投报、其次则是3364宗的非礼案、1320宗羞辱案、964宗非自然性行为、984宗乱伦案、244宗轮奸案及209宗散播色情短片案。
她表示,警方调查发现性罪案嫌犯会先与受害者交谈,待双方感情熟络产生暧昧关系后,就开始询问受害者私事,有者会发送一些色情信息、图片或视频,对受害者做出不礼貌行为。
“性罪案的定义,不一定是双方身体有过接触,发送色情信息、视频或图片也属于犯罪行为。”
西蒂甘霞提醒民众,在使用社交媒体时需小心谨慎,以免成为性罪案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