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 一名59岁华裔公司董事经理,被控挪用160万令吉资金,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2项失信罪名时否认罪名。
吉隆坡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哈末玛希迪山助理总监发文告说,被告王天源(译音)擅自将公司名下2张分别是100万和60万令吉支票,存入私人银行户头,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
他说,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将面对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另加鞭笞及罚款。
莫哈末玛希迪山表示,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法官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将在10月29日过堂。
(吉隆坡6日讯) 一名59岁华裔公司董事经理,被控挪用160万令吉资金,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2项失信罪名时否认罪名。
吉隆坡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哈末玛希迪山助理总监发文告说,被告王天源(译音)擅自将公司名下2张分别是100万和60万令吉支票,存入私人银行户头,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
他说,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将面对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另加鞭笞及罚款。
莫哈末玛希迪山表示,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法官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将在10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