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一名在警队服务17年的水警因涉嫌滥用毒品,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被告聆听控状后原本认罪,获知身为公务员一旦认罪将会被革职及失去退休金,随即改口否认有罪,推事批准他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是39岁的莫哈末卡里,在警队服务长达17年。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在新山南警区肃毒组毒品尿检结果对安非他命及冰毒呈阳性。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主控官诺苏烈汉副检察司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一万令吉,惟被告在求情时指本身目前已被停职和失去收入,还要负担妻子及两名孩子开销,恳请推事降低保释金。
承审推事努玛迪雅娜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谕令案件展延至11月7日,以及在当天呈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