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35岁货车司机涉嫌在5年前杀害妻子及年仅7个月大的女儿,而今日高等法庭裁定被告有罪,判处死刑。
萨温德星被控在2016年4月14日凌晨3时55分至4时15分之间,于雪州万挠柏兰岭第二花园的双层排屋住所内,致死妻子D卡玛吉和7个月大的女儿依希琳,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唯一刑罚为强制性绞刑。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在进行判决时指出,辩方未能在下达裁决前挑出合理疑点,而被告不在场证明亦缺乏连续性,即在案发当天凌晨3时55分到一家商店吃早餐,后于5时44分抵达工作场所。
“法庭认定,被告为身处案发现场的最后一人,而他在杀害妻子及女儿后于4时30分离开现场。”
此外,法庭亦驳回辩方指案件是因入屋抢劫所致的说法。
本案主控官为潘洁美(译音)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拿督拉兹巴星。
另一方面,D卡玛吉现年36岁的妹妹在事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自己与家人在等待判决时煎熬难耐,而审判结果得到了正义的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