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 4名男子因在推特上留言侮辱马六甲州元首,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时不认罪,各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9月22日过堂。
4名被告分别为36岁的哈菲祖丁拉末(主管,来自雪兰莪)、28岁的阿里阿斯瓦(工程师,来自霹雳)、34岁的莫哈末赫米(商人,来自马六甲)、45岁的阿末扎吉(销售员,来自吉隆坡)。
被告之一的阿末扎吉也是公正党汉都亚再也服务中心前执行主任。被告们今早在第二地庭各面对一项控状。
控状指出4名被告于今年7月28日至29日之间,在使用推特时,在有意识的情况下,留言侮辱马六甲州元首到访菲律宾夺金举重女选手位于野新的“训练基地”一事。
被告们的行为已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最多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若定罪后再犯,则可每日被罚1000令吉。
4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案件主控官西瓦山卡利副检司,建议法庭以每人1万5000令吉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们的代表律师,被告们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失去收入来源求情,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
法官玛芝雅佐礼最终允许每名被告以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带条件为被告们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以及不得接近案件证人,案件择定下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