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 为杜绝嗜毒者从戒毒中心出来后一再涉及毒品及刑事案件,柔州肃毒局在全柔锁定30名吸毒惯犯展开突击行动,并在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特别防范措施(LLPK)下逮捕其中20人。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透露,警方所锁定的30名吸毒惯犯皆是在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LLPK)法令第3(1)条文下被通缉,当中20名惯犯在突击行动中成功落网。
他说,在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LLPK)法令第3(1)条文下,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进入品德改良中心长达两年及限制拘留。
他今日在柔州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上述特别突击行动成果时表示,上述特别突击行动是于本月16日至22日之间在全柔各地展开。
阿育甘说,警方是根据早前所调查的毒品案件,锁定这些落网吸毒惯犯的身份,而这些惯犯也涉及运毒,每趟运毒约可抽成介于2万令吉至15万令吉的运毒费用。
他强调,警方将持续展开上述特别突击行动,并聚焦在那些有多次吸毒案底的惯犯,并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7年和鞭刑不超过1至3下。
他透露,柔州肃毒局在去年共逮捕738名吸毒惯犯,而今年截至7月22日,已有542名吸毒惯犯被捕,并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下被治罪。
他说,透过上述方式,警方有系统的将这些冥顽不灵的吸毒惯犯从社会上剔除,以减少刑事罪案的发生,因为吸毒者往往也涉及抢劫、破门行窃等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