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9日讯)2名男子偷别人家的13只小鸡带回家养,结果被饲主找到,下场是被法庭判罚款2000令吉和坐牢4天。
被告沙彬(24岁、技工)和阿兹里(31岁、清洁工)被指于今年7月3日上午9时,在孟加达甘榜孟象犯案。
案情显示,饲主的丈夫案发当天,得知家里饲养的13只小鸡不翼而飞后,便到村里寻找,过后循著小鸡的吱叫声,在一间空屋内找到。
案件在亚庇推事庭过堂时,2名被告对偷窃(刑事法典第411条文)罪状直认不讳,并恳求轻判。
被告告诉法庭,因为想要饲养甘榜鸡,但却没钱自己去买,才会出此下策偷别人家的鸡。
推事史提芬妮最终判他们各自罚款2000令吉和坐牢4天,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则必须坐牢1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