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 13岁的唐氏综合症女孩在非政府福利中心内疑遭虐待,随后被证实确诊冠病,警方接获投报后,已就此案展开调查。
他指出,事发地点疑似在旺沙玛珠一间公寓单位内发生,受害者自2020年7月14日开始居住在单位内。
吉隆坡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赛夫安努亚发文告指出,当局是在6月24日下午6时30分接获此案的投报,一名13岁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女孩被虐待。
他指出,医生在为受害者进行检查后,发现受害者的胸部,手部,颈项和大腿都有被烧伤的痕迹,证实受害者烧伤的伤口受到感染,全身有多处旧伤疤。
警方调查后也发现,涉及的公寓单位还有其他6名孩童居住,其中2人是2岁的唐氏儿童,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该单位由一名28岁的巫裔女子看管,女子已遭逮捕助查。此案所有证人皆确诊,警方将在证人结束隔离后,继续调查此案。”
警方目前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任何危害、疏忽、遗弃或曝露孩童导致受伤条文下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又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若民众发现住附近发生虐待或刑事案,可拨打吉隆坡警方热线(03-2115 9999),或致电其他附近的警局。
根据马来报章《阳光日报》早前引述揭发这起案件的人士,发现受害女童是在隆市内一间非政府福利中心,疑遭人用热水烫伤。
报导也指出,该中心的职员与住户都确诊,但该中心向卫生部提呈确诊者与密切接触者时,没纳入女童的名字,因此引起怀疑。
当女童被问起是遭到谁如此对待时,女童的回答是爸爸“bonda”和妈妈“mama”将自己绑起来,用热水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