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 一名男公务员与印尼籍男子联手当“偷牛贼”,把从养牛场偷取牛只,运送并转售予中介一案,2名被告今日双双被控上爱极乐法庭,印尼籍男子当场认罪,被罚3000令吉。
根据控状,现年42岁的印尼籍男子阿亚尔涉嫌于今年6月8日早上11时30分,在野新甘榜格鲁比橡胶园附近的养牛场,偷走一只公牛,并以2700令吉转售予一名36岁男子。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14条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贼赃) ,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在庭上俯首认罪。该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时指出,他来自贫穷家庭,目前没有固定职业,必须肩负一家生计,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莫哈末依兹万最终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6个月替代。
与此同时,此案的另一名被告玛兹里峇卡(53岁,医院公共助理)在面对相同控状时,否认有罪。
案件主控官莫哈末纳比拉立夫副检察司建议以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作为被告的保释条件。
玛兹里峇卡的代表律师依祖丁表示,被告薪水仅有1400令吉,同时育有4名孩子,因此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
玛兹里峇卡最终获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过堂日期为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