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5日讯)无视行管令抬棺游行送殡的13名印裔男女,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提控,其中5人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6000令吉。另8名否认控罪的被告,将会在8月3日再过堂。
根据控状,上述被告于本月17日下午2时50分在北海西南路(Jalan Siram)一带以游行方式参与出殡活动,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9条文(禁止游行)。
在庭上认罪的4男1女(第1、4、6、12及13被告),即慕尼锡瓦南(24岁)、苏仁迪南克里斯南沙米(35岁)、苏巴玛廉(23岁)、耶斯瓦(22岁)以及罗根斯瓦里(23岁)。他们被判罚款6000令吉,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可以监禁2个月替代。
8名否认有罪的被告,包括2名未成年男子,年龄介于15岁及16岁。
法官诺哈雅蒂裁决6名否认有罪的被告,个别以3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2名未成年者以1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8月3日过堂。
在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9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13名被告当中的其中4人也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2(3)条文下被控,4名被告当中,其中1人更有疑似帮派图案的纹身,其余3名则在抬棺过程中举着画有帮派图案的布条。
他们当庭否认有罪,案展8月3日过堂,法官卡莱雅思裁定他们需要缴付3000令吉的保释金以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要求每个月去邻近警局报到。
此案主控官为沙菲奇及安华副检察司。
13名被告分别是第1被告慕尼锡瓦南(24岁)、第2被告(16岁)、第3被告(15岁)、第4被告苏仁迪南克里斯南沙米(35岁)、第5被告苏仁迪南彼得威廉(21岁)、第6被告苏巴玛廉(23岁)、第7被告甲甘木都(24岁)、第8被告杜鲁西瓦安(21岁)、第9被告阿摩斯(19岁)、第10被告威诺纳瓦尼坦(21岁)、第11被告古甘尼斯瓦然(21岁)、第12被告耶斯瓦(22岁)、第13被告罗根斯娃莉(23岁)。
新闻背景
威北警方是于6月20日针对抖音(Tik Tok)上传的“载歌载舞”送殡仪式录影展开调查,并将13名年年龄介于15岁至35岁的嫌犯逮捕归案。
嫌犯涉嫌于6月17日出席朋友的丧礼时,违反全面封锁行管令在北海西南路的印裔坟场及火葬场抬棺游行。
有关葬礼死者是一名23岁的印裔男子,于6月16日因肺结核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