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 两警长在2012年涉将嫌犯打死一案,在经过多年的审讯和上诉后,原定在明日在联邦法院开审,控方却在最后一刻撤销控状,维持2人无罪释放的判决。
本案发生在2012年11月4日下午4时至5时半之间,2名警长在没有被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把死者和友人带往警局。
死者家属却在第二日接到中央医院的通知,发现死者当时已经性命垂危。
2名被告分别是33岁莫哈默依兹里和35岁莫哈默哈兹里,他们先是在刑事法典第325条文(致伤他人罪)下被控,过后由于死者在2013年2月8日因脑部丧失机能而导致功能衰歇死亡,被改控谋杀罪,并被关押在监狱超过2年。
后高庭法官在控方证据不足及证人供词等都存有疑点之下,认为只需要蓄意伤人及滥用武器的条文下被控,并在2015年,以2名被告被关在监狱超过2年,超出了上述条文的最高刑罚为由,宣判2名被告无罪释放。
控方较后上诉至联邦上诉庭,上诉庭也在2018年,维持高庭的无罪释放判决。
检方因不满联邦上诉庭的判决而,在2018年4月18日将有关的判决上诉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原定在明日(9日)听审此案,惟副检察司在2021年4月6日致函联邦法院撤销有关的上诉。
因此,两人将维持无罪释放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