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联邦法院裁决,大马政府和警方需赔偿35万7500令吉予在2012年警局扣留所死亡的罗里司机P詹德拉的家属。
以联邦法院法官罗扎莉亚为首的联邦法院7司,以6票赞成对1票反对,裁定詹德拉家属可获得政府和警方的逾35万令吉赔偿。
罗扎莉亚宣读判词时指出,尽管根据1956年民事法令第8(2)条文,詹德拉家属无权获得示范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但他们仍然有权力获得加重赔偿。
高庭是在2017年1月9日,允许死者遗孀N瑟薇(50岁)和女儿C丽达(27岁)采取法律行动。
当时,詹德拉的家属获得了35万7500令吉赔偿,包括20万令吉示范性赔偿、14万4000令吉收入损失、1万令吉失去家庭支柱赔偿和3500令吉丧葬特别赔偿。
警方较后提出上诉,并在2017年5月被驳回,即维持相同的赔偿数额。
罗扎莉亚指出,只有惩罚行为的受害者有权利获得惩罚性赔偿,因为法律的目的并非赔偿受害者,而是要惩罚加害者及阻止其他人犯同样的错误。
“其次,联邦宪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死者的财产有权力获得示范性赔偿。”
不过,联邦法院无意搁置高庭判决赔偿的数额。
她解释,加重赔偿和要求示范性赔偿是不同的,当时詹德拉家属最初要求的是加重赔偿,但高庭并未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