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43岁印裔男子太岁头上动土,假扮警员勒索钱财之余,还敢指示真警官替他办事,最终遭警方逮捕归案。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于3月10日接获一名巫裔女子的投报,指在2月23日下午4时,有两名开著警车的警员来到其住家,并告知有一名警官要与其对话。女子接过电话与假扮警官的印裔男子说话后,就将电话归还给现场警员。
他说,该女子丈夫因为涉及毒品案件遭警方逮捕,如今被扣押在峇央峇鲁扣留中心。
他指“假警官”致电女子,并要求女子缴付20万令吉,以换取丈夫被释放的条件,而女子也答应了此要求。
他续说,女子四处筹钱,2月24日将8万令吉汇入2个银行户头,稍后该“假警官”再要求汇款2万令吉,而女子也照办,共汇款10万令吉。
“在汇款后,女子多次联系该警官,惟电话无法接通,因此女子才向警方投报。”
他表示,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3月12日至14日在雪州及霹雳逮捕9人协助调查,分别为5男4女,年龄介于14岁至60岁。
他说,经过调查,仅有一名43岁印裔男子是案件关键人物,其中一位巫裔女子为其女友,剩下的是汇款银行户头拥有人及亲属。
“调查发现,嫌犯每次会给予户头拥有人3000至一万令吉的高报酬。惟这些银行户头拥有人根本不了解嫌犯的犯罪过程。”
他说,警方调查发现嫌犯是“独行侠”,因经常出入警局或监狱等,非常熟悉警方办案手法及说话口吻,因此假冒警官致电给警局时,警员们都信以为真,并指派巡逻警员到受害者住家办事。
他指嫌犯会通过网络查询警方的新闻,并主要针对贩毒和枪械的新闻。嫌犯会假扮警官,致电相关的警局或警区等,以查询相关案件嫌犯家属的电话号码等资料。
他说,“假警官”接著会致电嫌犯家属,以敲诈要钱,换取嫌犯的自由。为了取得嫌犯家属的信任,其会约嫌犯家属在扣留所前的警卫亭见面,并以“警官”的身份下令站岗警员将生活物品交给扣留所内的家人,以让家属对其完全信任。
他指嫌犯也会致电监狱局,向监狱官员要求囚犯家属的联络电话,并声称自己为囚犯的狱友,要求家属借用银行户头,让其作为犯案用途。
他续说,在受害者将钱汇入指定户头后,“假警官”会将钱汇入自己的户头,同时会缴付3000令吉至一万令吉的报酬给予户头拥有人。
警方引用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及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来调查此案,目前9名嫌犯被延长扣留,以协助调查。
他补充,该印裔嫌犯是名惯犯,同时在雪州及沙巴的类似案件,相信与嫌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