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高架大道天桥鹰架遭撞塌,压中客货车酿2死3轻重伤案,肇祸司机于今早被警方援引涉毒罪名提控上庭,最终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现年40岁的赛夫在本月4日凌晨1时,于金马警区肃毒组的厕所内,被检验出曾吸食冰毒,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在相关条文罪成,将面临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及判守刑两年。
被告在听闻控状后表示明白,并于推事莫哈末法力面前认罪。
主控官阿都卡利副检察司向推事建议,将保释金额订为4000令吉;惟推事经考量后,决定批准被告已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案件于5月10日过堂。
这起事件是在上周三下午5时58分,于第二中环公路(MRR2)由武吉加里尔朝蕉赖方向,靠近迪沙敦拉萨(Desa Tun Razak)的新街场-淡江高架天桥 (SUKE )路段发生。
当时一辆载运吊车的罗里经过事发地点,吊车的吊臂击中施工中的高架天桥,导致在上方天桥的建筑鹰架坍塌掉落在车道,压中一辆途经该处的工厂客货车 ,酿2死3重伤惨剧。
警方事后对肇祸司机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证实曾吸食过冰毒,因此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当场将他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