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可疑轿车拒捕逃逸,被巡警开枪射爆轮胎后,撞开货车及另一辆轿车逃走案,2名嫌犯于今日被带往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官择定案件在4月19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是现年35岁的慕斯达札以及40岁的凯鲁法兹里,他们今日被带往灵市地庭和推事庭,各别面控5项和2项罪名。
根据控状,首名被告慕斯达札,被控于2月26日下午12时30分,在双溪毛糯希拉玛斯(Sierramas)交通灯前,为避开取缔而开车冲向2名警员,抵触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刑罚。
慕斯达札也被控于同样时间及地点,开车撞毁4辆交通工具,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2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慕斯达扎也因为被捕时无法出示身份证,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第 7 (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3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慕斯达札和凯鲁法兹里,也被控于同样时间和地点私藏斧头,抵触1958年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罪成可被判不少过5年,但不超过10年的监禁及鞭刑。
这两名被告,也因为在取缔行动中,不遵守警员指示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3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慕斯达札和凯鲁法兹里,在聆听完所有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法官诺昔拉批准,慕斯达札以4万3000令吉,再加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至于凯鲁法兹里因无人担保而不获准保释,案件将在4月19日过堂。
这起事件是于上个月26日,在双溪毛糯希拉玛斯(Sierramas)交通灯前发生,而事发经过皆被后方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摄下,并上载社媒。
根据网传片段显示,警方在期间于车窗处,指示车内人士就范盘查,惟后者仍不断驱车撞击前后轿车,尽管有警员在期间朝轮胎连开数枪,但最终仍被肇祸轿车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