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日讯)华裔男子在没有获准下,运送6只生猪被控,被告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认罪,判罚款6000令吉。
根据控状,27岁被告陈宏豪(译音)于2020年8月29日中午12时15分,在没有取得兽医局签署批准的文件下,从打昔汝莪平安村运送6只生猪到打昔汝莪平安村10条路的一家屠宰场。
此举抵触1953年动物法令第36(1)(c)(i)条文(647法令),并可在同法令第36(7)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
身穿红衣、黑裤和包鞋的被告在早上8时许已抵达法庭,他面控时认罪。
推事努鲁胡达宣判被告罚款6000令吉,此案副检察司是安诺瓦。